“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...”
“只要我让你查的这两件事都对得上,那我就承认这个小家伙就是尼古拉的孩子。”
......
躺在二楼地板上的安德森瞪着大眼睛,他压根就没睡着,此时正在用意识监听楼下两个老头的对话。
听完了负累老头的最后一句话,他的嘴角一牵,露出了迷人帅气的微笑。
小样!
以为靠这两下子就能拿捏住小爷了!
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,小爷早有准备。
没错,这个伯思·安德森就是满辉利用肉身重塑易容而来的。
鉴于本体的基因太过垃圾,那是又矮又搓,跟个鬼似的,都不敢看镜子,免得吓到自己。
于是,在逆反心理的作祟下,满辉直接从电脑里找出了前世被誉为全球第一美少年的伯思·约翰·利奥波德·安德森。
就照着他的样子把自己整的一模一样,结果就一个字:酷!
太特喵帅了,这张脸绝壁连男人都会心动。
浅金色的头发,散发着一股古典美,蓝色的眼睛,是那么的清澈,挺拔的鼻梁,简直是雕塑家手中的艺术品...
以至于,满辉连名字都不想舍弃,虽然它显得很绕口,也不大符合正常的取名结构。
反正我是主角我说了算,爱咋咋地!
......
对于两个老头的调查,安德森毫不慌张,既然敢于孤身前来,准备工作肯定万无一失。
早在希贡停留的时候,他就已经提前打点好了一切,他的身份信息,他那虚构的母亲的信息,都成为了真实的存在。
即便是坐船的信息,他也买通了热亚港务局的官员,一份登船信息和入港信息而已。
真要有兴趣的话,空白的都能给你一沓。
西方社会,用钱开道,比什么都靠谱,你要胆子大点,钱能到位,冒充维多利女王的私生子都可以。
之后的几天,安德森白天在贝福陪着老负累,一到晚上,就早早的假装睡觉,一直要等到老头和管家都休息去了。
然后摇身一变,成为满辉,飞回巴巴里处理白天遗留的工作。
人是挺幸苦的,好在两地相隔不远,直线距离才400公里,单趟3个小时多一点,满辉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坚持的。
就这样一直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,一清早,安德森还在赖床,老管家拉斐尔就冲了进来。
满脸的激动,脸都红温了,着急的伺候好安德森穿衣,带着他来到了楼下的客厅。
“孩子,抱歉之前一直没有和你相认,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和你之间的关系。
你没有一见到我就说破,证明你很有分寸,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没有得到证实。
现在,我的孩子,你的身份核实了,我通过希贡的殖民局查到了你的档案,上面有你父亲的签名。
小主,
我也委托了当地的侦探所,已经确认签名就是你父亲的亲笔。
噢!我的尚迪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