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刚蒙蒙亮,天边刚透出来一点鱼肚白,山里的雾还浓得很,潮乎乎的压在树梢上。
黑风寨这边,早就闹哄哄整队完毕。
二百四十号人齐刷刷站在山道上,刀出鞘、枪上膛,黑压压一大片,看着就唬人。
熊烈骑在马上,二十个精锐马队贴身围着他,个个挎着汉阳造,腰挂马刀,精气神十足。
他扫了一眼自己的队伍,心里那股傲气直接顶到天灵盖。
二十骑快马尖刀,一百号跟着他杀出来的老匪,还有一百二十号刚收的散匪辅兵。
兵是强兵,枪是硬枪,人数碾压。
这一仗,在他眼里根本不算打仗,就是上山平推。
没等队伍动身,侧边山道慢吞吞挪过来两拨人。
兔儿岭二十个,乱石崖二十个,凑一起刚好四十个人。
全是老弱、懒汉、腿脚不利索的货色,手里没一把正经火器。
就拎着锈得发乌的破刀烂棍,站在队伍里蔫头耷脑,跟没睡醒一样。
熊烈身边的亲兵看得直皱眉,压低声音吐槽:
“当家的,这两寨也太敷衍了!”
“摆明了来混功劳的,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!”
熊烈哈哈一笑,半点火气没有,反倒一脸无所谓。
“敷衍就敷衍。”
“白髯翁和山屠那两个老狐狸,比谁都精。”
“怎么可能把自家精锐拉来给我打头阵?”
“能派四十个人来凑个数,就算给我面子了。”
他抬眼扫了眼那四十个弱兵,随口吩咐:
“把他们全部塞去第三队,跟那帮散匪混一块。”
“不用他们杀敌,开战就让他们走最前面。”
“替咱们挡挡石子、耗耗体力、吃第一波子弹。”
“混吃混喝,总得干点炮灰的活。”
在熊烈心里,自己两百四十号精锐在手,有没有这四十个人,输赢都定死了。
这点杂鱼,顶多就是多垫几具尸体的事。
刚安排完,北边山道传来一阵动静。
没有乱糟糟的吆喝,没有吵吵嚷嚷的脚步声。
雾色里,三十六个人列队走来。
清一色利落短打,束腰扎腿,站姿板正,持枪的姿势稳得吓人。
是陈标长派来的北洋老兵排。
这帮人看着不多,就三十六个,可往那一站,气场直接压过黑风寨两百多乱兵。
熊烈看到这队人,眼神瞬间直了。
他年轻时候也混过行伍,吃过军粮、站过军阵,见过正规兵的样子。
后来世道乱了,队伍打散,他才落草为寇当了匪首。
时隔多年,再看到这规整的军容,心里又酸又羡。
再看看自己手下这帮弟兄,看着凶、喊得响,实则松松垮垮,全是野路子。
两相一对比,高下立判。
熊烈心里底气更足,扬声催道:
“加快脚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