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

我买了一本日记本,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手账,就是最普通的牛皮纸封面那种。第一篇日记的日期是九月三号,内容只有一行字——“今天在走廊遇到他了,他穿着校服外套,拉链没拉,走得很慢,好像在背相声词,嘴里念念有词的,特别好笑,又特别可爱。”

后来这本日记越写越厚。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人群里找他的身影,食堂、操场、走廊、小卖部,每次看到那件没拉拉链的校服外套,心跳都会猛地加速一拍。我开始晚饭后拉着朋友去操场散步,绕着篮球场一圈一圈地走,就因为他有时候会在那个场子打球。他打球的姿势不算好看,投篮的命中率也忽高忽低,但他每次都笑呵呵的,进了就冲队友比个大拇指,没进就挠挠头,自嘲两句,周围的人都跟着笑起来。他还经常被队友调侃跳不起来,他也不恼,反倒自己跟着起哄,说“你们懂什么,我这是防守型选手,靠的是吨位”。

我开始频繁路过三班教室门口。每次经过的时候都假装不经意地往里瞟一眼,有时候看到他在座位上跟同学聊天,眉飞色舞的;有时候看到他在看书,表情难得认真;有时候他不在座位上,我就会在心里默默失望一下,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。

朋友说我这叫“喜欢但不自知”。我只是笑,没否认,也没承认。

但心里有一股说不清的难受在慢慢发酵。我像一只绕着灯光打转的飞蛾,飞得再近,那盏灯也不会知道我的存在。杨鹤通不认识我,他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我。那些偶遇、那些日记、那些绕了一圈又一圈的操场,在他那里全是空白。我喜欢他这件事,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个人在参与。

这种单向的、没有任何回响的喜欢,让我觉得自己特别傻。于是我下定决心,不再刻意去关注他。我告诉自己,不就是个说相声的吗,有什么稀奇的,不看就不看。

小主,

但有些东西不是你想不在意就能不在意的。相反,当我刻意不去找他的时候,偶遇的频率反而变得越来越高。去小卖部买个水都能撞见他抱着一堆零食出来;去办公室交个作业都能看到他从隔壁班门口经过;就连周末去校外吃个米线,他都能坐在隔壁桌跟朋友有说有笑。每一次偶遇都像一根细小的针,轻轻地扎在心口,不疼,但痒,痒得让人难受。

转折发生在秋季运动会上。

那天下午阳光很好,我和朋友百无聊赖地穿梭在各个比赛场地之间,手里各攥着一瓶矿泉水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。操场的广播里反复播着加油稿,身边不时有跑完步的运动员喘着粗气经过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汗水、草坪和塑胶跑道混合在一起的味道。

我正低头拧瓶盖,余光忽然瞥见跑道上一抹熟悉的身影。

杨鹤通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短袖,胸前别着号码布,正在跑道上热身。他参加的是男子一千五百米,四乘四百的圈数,对于他的身形来讲不算轻松。但他脸上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,一边压腿一边跟旁边的同学打趣,看起来一点都不紧张。他抬手冲围观的同学抱了个拳,做了个夸张的“献丑了”的表情,旁边的人被他逗得前仰后合。

发令枪响的那一刻,我看到他深吸了一口气,脸上的笑意收了几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认真的神色。他的起跑不快,排在队伍的中后段,但他跑得很稳,每一步都踩实了才迈下一步,不急不躁,像他在台上说相声时的节奏一样,有板有眼。

我站在原地没有动,但目光一直追着他的身影。他跑过第一圈的时候额头上已经见了汗,T恤的领口湿了一圈,但他还在坚持。跑过看台的时候,三班的人齐声喊他的名字,他居然还有余裕抬手挥了一下,看台上又是一阵哄笑。

跑到第三圈的时候,他已经明显吃力了,脸涨得通红,呼吸声隔了半个操场都能听见。他落到了倒数第三名,但始终没有停下来走一步。我握着矿泉水瓶的手指不自觉收紧,心里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松动。

最后一圈,他咬着牙开始加速。不是那种爆发式的冲刺,就是一点一点地把步子迈得更大、更快。他在直道上超过了前面一个人,又在弯道上咬住了另一个。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刻,他弯着腰撑着膝盖,大口大口地喘气,然后抬起头,冲旁边的人笑了。

我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发酸。说不上来为什么,可能是因为他明明那么累了还在笑,可能是因为他从来不在人前露出狼狈的样子。他身上就是有那么一种劲儿,不服输、不认怂,咬着牙也要把台面撑住的劲儿。这大概就是相声演员的底色——不管台底下发生了什么,上了台就得把最好的东西给观众。

朋友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,什么也没说。她认识杨鹤通比我久,知道的也比我多,但她从来不主动跟我聊他,我也从来不问。这是一种默契,她知道我在躲,就陪我一起躲。

我们离开了跑道,继续漫无目的地闲逛。走了大概五分钟,朋友忽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:“你和杨鹤通现在什么情况了?”

我愣了一下,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:“他都不认识我,能有什么情况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