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一早,雷弟先去注册了一家报社。名字起得随意,叫“一周报社”。
登记处的大姐问他要不要想个更响亮的,他说不用,一周印一期,叫一周正好。大姐也没再劝,收了表格,盖了章,一周报社就算立了户头。
回到庙街的时候,阿霞正在擦桌子,抬头问他:“注册好了?”
“好了。”
“叫什么名?”
“一周报社。”
阿霞手里的抹布停了一下:“一周?一周印一期?”
“对。”
“那要是没东西印呢?”
“那就印广告。”
阿霞想了想,继续擦桌子:“那也挺好。”
当天下午雷弟在庙街贴了一张招聘启事。白纸黑字,写着“一周报社招聘:销售一名,写手若干,要求会讲故事,待遇面议”。贴在巷口的墙上,旁边是一家凉茶铺,来来往往的人不少,时不时有人停下来看两眼。
第二天上午来了两个人。一个是跑销售的,四十来岁,姓刘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衬衫,拎着一个旧皮包。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:“雷生,我卖过报纸、卖过杂志、卖过咸鱼,什么都能卖。”
雷弟看了他一眼:“咸鱼也卖过?”
刘点了点头,理直气壮:“咸鱼和报纸都是纸,区别不大。”
雷弟想了想,觉得这个逻辑没什么毛病,当场把人留下了。
下午来了三个写手。一个是赵师傅介绍的那个戴眼镜的大叔,姓陈,已经来了两次了,算是老熟人。
另外两个是看到启事自己找上门的,一个年轻一点的姓周,留着长头发,说是写过几篇短故事投过稿,都被退回来了,但退稿信编辑手写了评语,他觉得是一种鼓励。
另一个年纪大一些,姓吴,沉默寡言的,坐下来只说了一句“会写”,就把带来的本子放在桌上,然后坐在旁边等雷弟翻完。